建筑节能检测 | ||||||||||||||||||||||||||||||||||||||||||||
一、 建筑节能检测介绍 本标准执行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测对象包括:新建筑体的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网管节能工程、检测与控制节能、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室外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等。 二、系统节能检测 1、系统节能检测依据及各参数要求 依据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共建筑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性节能检测。通过对室内温度(冬季、夏季)、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供热系统的补水率、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各风口的风量、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空调机组的水流量、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室外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等测试,确定该建筑物系统节能效果是否符合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详见下表)
2、主要检测依据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9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200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T555-2008 3、测试的条件 1、委托方提供建筑图纸和各测试项目设计值等必要参数。 2、委托方协调和提供测试位置及被测试的房间。 3、委托方保证测试期间仪器的安全性和工作条件。 4、在流量测试现场提供必要的220V稳压电源。在测试期间不能停电,如果停电,需及时通知试验室,并相应延长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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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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