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farmland of greenhouse vegetables production
( HJ 333-2006 2007-02-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与促进温室蔬菜安全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以土壤为基质种植的温室蔬菜产地温室内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各个控制项目及其浓度(含量)限值和监测、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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